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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宿州学院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齐观彬 黄洋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2日


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皖发[2019]1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绩[2020]30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做好我校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本年度绩效自评对象包括2019年综合财务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包括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以及部分结转预算项目。

二、评价内容及方法

(一)自评内容

绩效自评主要对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评分,并填写自评表及撰写自评报告。

自评表见附件1

自评报告的内容需描述和分析项目概况、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未完成绩效指标原因等。

(二)指标选择

绩效自评表中三级指标由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与项目目标的相关程度、项目实施阶段、实施内容、实施目标等因素综合确定,准确反映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可选用附件3提供的参照指标,或自行结合实际选择能够全方面反映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的指标。

(三)自评方法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其中:预算执行情况10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90分。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年初设定或项目追加时设定的目标指标,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权重及分值。

(四)得分评定方法

绩效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绩效自评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

定量指标分值按照以下方法评定:若三级指标为正向指标,则得分=全年实际值/年度指标值×该指标分值,若三级指标为反向指标,则得分=年度指标值/全年指标值×该指标分值,定量指标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完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挡,分别按照100%-80%()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要说明实际完成值与年度指标值偏离情况(未达、持平、超额)以及相应的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以业务归口部门为主开展工作,各业务归口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建专班,认真开展。

(二)客观真实,讲求质量

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各业务归口部门应据实对各项目的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分析项目所取得的实际绩效,及在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措施。

(三)单项评价,汇总报告

各业务归口部门需参照附件2:《2019年校内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明细表》所列示的项目,根据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一个项目编制一张绩效自评表,并以业务部门为单位汇总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四)及时完成,按时报送

531日前,各业务归口部门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的自评报告(表)。在此基础上,财务处组织完成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形成学校省级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经党委审核后,615日前连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五)结果公开,加强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业务部门通过自评,要督促本部门或资金使用单位加强对发现问题的整改,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并将自评结果与优化项目支出结构、绩效指标设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

 

                     财务处

                    2019-05-22

 

附件:

12019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22019年校内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明细表(分部门)

3、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