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预算及2022-2024年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部门预算“一上”建议草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及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1〕526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综合财务预算及2022-2024年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学院发展大局,紧扣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学院内涵式发展,严格按照“保重点、压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持续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整合财力资源,集中财力支持重点支出,勤俭办学,节约成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各部门结合实际,科学论证、按需编制,避免求大求多,不计成本。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在申报2022年度预算时,对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项目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已立项的项目因前期准备工作未完成,导致2022年不能形成支出的,不纳入2022年预算。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编制
1.财政补助收入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2.非税收入按业务类别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1)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测算编制。
(2)成人教育学费收入和继续教育培训收入等,由继续教育学院测算编制。
(3)各类留学生学费收入,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测算编制。
(4)学报版面费收入由科研处测算编制。
(5)资产出租、出借、资产报废处置及周转房租金收入由国有资产与设备处测算编制。
(6)利息收入由财务处测算编制。
(7)各类比赛、考试、考务收入由各组织单位测算编制。
(8)各类短训班收入由各组织部门测算编制。
(9)各类事业服务创收收入由各组织部门测算编制。
3.其他收入由以下相关部门负责编制:
(1)科研事业收入由科研处测算编制。
(2)其他收入由各组织部门据实测算编制,包括各项罚没收入等。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1.人员经费
人事处组织测算在职及离退休人员2022年各项工资、奖励、补助经费预算;工会组织测算教职工工会经费预算。学生处组织测算国家学生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预算等。
2.公用经费
公用经费分为日常工作经费、专项工作经费、公共运转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等。
(1)日常工作经费
指各单位、各部门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开展的日常工作经费。包括教学单位日常工作经费、管理部门定额包干经费及管理部门经常业务经费。其中:
教学单位日常工作经费包括:教学运行经费、党务工作经费、就业工作经费、学生活动经费等。分配标准暂按2021年分配标准执行(见附件3)。各单位、各部门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将教学运行经费按照当年教学任务及教学计划进行细分,着重细分教学日常运行经费、实验经费、实习经费、学科专业建设经费、教研室经费、学科及技能竞赛经费及其他教学经费,细分的经费应与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指标、审核评估指标、专业评估经费指标、硕士学位授予点建设指标、创建大学经费指标、安徽省普通高校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和示范标准 (教研室经费标准)等相衔接,并测算各细分项目预算数,填报“教学运行经费”细分项目预算表(见附件9)。
管理部门定额包干经费即定额安排的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公务交通费、党建经费。
管理部门经常业务经费由各部门根据业务开展内容及需要进行申报。申报上限不得突破上一年度相应业务预算安排数,各部门应结合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节约业务支出成本。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算表(见附件6)、“教学运行经费”细分项目预算表(仅教学单位,见附件10)
(2)专项工作经费
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主管部门要求、学校工作安排等,由归口管理部门单独设立的、在2022年必须开展的专项工作所需经费的预算项目,该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具有一次性投入、专款专用、结余收回的特点。专项工作经费由归口管理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①立项申请报告(附件4)②项目预算表(附件6)③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④相关文件依据(包括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文件或学校会议纪要等)。
(3)公共运转经费
指为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公用经费,包括: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绿化卫生维持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公共运转经费等。公共运转经费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根据往年预算安排、物业管理合同执行进度等测算后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预算表(附件6)、物业管理合同。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1、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1)实验室建设项目
包括实验室新建、改造、设备更新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应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项目控制数下达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2)基建工程及大型修缮、改扩建项目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及重大修缮、改扩建项目,应完成必须的前期准备工作,确需在2022年进行资金支付的,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按所需支付金额组织申报。
(3)后勤保障及校园修缮项目
包括学生公寓设施采购项目、校园公共基础设施修缮项目、水电管网改造项目、绿化节能项目等,由后勤与基建管理处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项目控制数下达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4)信息网络建设项目。包括学校信息网络建设、各部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项目等,由办公室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项目控制数下达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5)图书期刊及电子资源项目。包括图书、期刊、电子资源数据库等项目,由图书馆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项目控制数下达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6)校园监控、消防项目。包括全校监控系统、消防、安全保障项目,由保卫处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项目控制数下达后,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7)其他办学条件保障项目。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报学校研究,在学校下达的控制数范围内,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及项目实施难易程度,择优纳入年度预算。
申报材料包括:①立项申请报告(附件4)②项目论证表(附件5)③项目预算表(附件6)④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重要设备和大宗物资采购或购买服务(200万元及以上)、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200万元及以上)等学校重大项目预算,需提供学校立项的会议纪要。
2、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项目
包括质量工程、学科及技能竞赛、教学能力提升、教学业绩奖励等项目,由教务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
3、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
包括纵向科研、横向科研、科研团队、重点学科、科研平台、科技立项及成果奖励等项目,由科研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
4、教师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包括师资队伍培训和交流、人才引进、博士学位培养、教师应用能力培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及骨干选拔、人才基金等人才项目,由人事处牵头组织项目论证、年度预算及绩效目标的申报。
申报材料:项目预算表(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
5、其他项目
包括省财政单独下达的思政、高校发展专项、义务教育督查、农村特岗教师培训等专项经费,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文件要求及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报送预算核拨依据、项目预算表(附件6)、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7)。
(四)项目清理
除日常工作经费指标、科研教研人才项目经费指标、未形成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指标跨年不清零外,人员经费、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应在预算年度内完成全部支付,跨年将进行项目清零处理。凡2021年以前年度(含2021年)没有使用完的项目经费(含政府采购项目),如继续使用必须重新申报项目,按项目立项流程进行立项,纳入2022年度预算。
四、编制2022-2024年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
根据省厅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需尽快开展2022-2024年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提前启动项目申请、组织论证等工作。未纳入三年滚动规划的项目,当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一般不予考虑。
需编制三年滚动规划的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项目、基本科研能力提升项目、教师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其他项目等。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学校预算管理的基础,是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会计核算的重要工具,反映了财政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及用途。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各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应详细规划资金用途,将预算细化至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见附件10)。部分重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需参照以下要求编制:
(一)劳务费
劳务费包括但不限于专家讲座费、审稿费、评审费、翻译费、测评费、裁判费、监考及考务费、出卷及阅卷费等(经济科目列“劳务费”)。各用工单位劳务费的申报应符合《宿州学院劳务费管理办法》(校人字﹝2020﹞35号)等相关劳务费文件规定(参见附件11),有劳务费开支的预算项目,应在年初预算项目的测算及内容说明中明确劳务费预算金额。劳务费实行总量控制,除党费返还、科研项目及年初预算项目中核定的劳务费额度外,未列劳务费预算的预算项目内一律不得开支劳务费。
(二)通用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指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的通用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安排,需要采购通用办公家具或办公设备的,应在日常工作经费或专项工作经费中安排设备费预算(经济科目列“办公设备购置”),国资处负责组织采购项目的申报。并依据配置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项目论证后,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各科研、人才、教研等项目申报书中有设备费预算,且在2022年确需购置的,向各归口管理部门提交购置申请,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申报。
《宿州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院国资﹝2021﹞5号)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1、三公经费预算按单独项目立项,由办公室及国际交流合作处组织申报。(经济科目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上级部门对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从严从紧控制的要求,原则上维持2021年预算标准。
2、会议费指2022年主办或承办的会议(含科研教研人才项目会议)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经济科目列“会议费”)。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对主办或承办的会议单独立项,编制会议计划、会议审批单及经费预算表(附件6),并根据《宿州学院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及《宿州学院科研性会议费报销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
3、培训费指2022年主办或承办的培训活动(含科研教研人才项目举办的培训活动)所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经济科目列“培训费”)。主办或承办单位应对主办或承办的培训单独立项,编制培训计划、培训审批单及经费预算表(附件6),并根据《宿州学院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申报。
六、预算申报时间:
9月10日之前:申报收入预算及基本支出预算。
9月20日之前: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及2022年-2024年支出规划(由归口管理部门论证后统一申报)
预算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处,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邮箱szxycwc@163.com。
相关附件:
1、预算项目结构分类图
2、收入预算表
3、部分公用经费分配标准(暂按2021年预算标准)
4、立项申请报告
5、项目论证表
6、项目预算表
7、项目绩效目标表
8、2022-2024年项目支出三年滚动规划
9、“教学运行经费”细分项目预算表
10、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11、相关劳务费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