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应收及预付款管理规定(试行)》(校财字〔2017〕4号)的规定,清理出学校2017年底以前暂存保证金及2019年以前其他暂存款项、2018年底以前版面费及一年以上其他借款一批(具体条目见附件),请各实施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认真核对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对于已到退款时间,符合退还标准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及时通知供应商及本单位职工来学校办理退付手续;对于已经发生经济业务但尚未收回的款项进行催收;对于由于无法联系对方单位/个人等原因而无法支付/收回的项目予以注明具体联系方式及原因。
请各单位把实施结果填写往来款清收情况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送交财务处416室。
联系人:周书灵 联系电话:0557-2875905
附件:往来款清收情况表
财务处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