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年末结账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为做好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我校本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及时编报我校财务决算报表,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时间安排
财务常规报销业务截止至12月15日,政府采购和财政专项经费报销延至12月25日。各部门要认真清理2020年发生的所有各项经济业务收支事项,尽快到校财务处上缴收入款项和办理支出报销手续。
二、采购项目预算执行与清理
各部门逐一梳理历年政府采购项目,已支付完成的项目应尽快通知国资处办理任务书办结手续(需提供合同编号、任务书编号等)。
对于未完成的以前年度自行采购项目应向财务处报送项目结转申请,未报送结转申请的项目将进行清零处理。
三、借款清理
自即日起,财务处将对各项借款进行全面清理。请各借款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尽快办理还款与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到财务冲账;对于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办理报账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偿还的借款,将由各单位组织催收,或报请财务处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款。
四、票据清理
请领用学校票据的部门于12月15日前,将本年度内已领用(含尚未使用)的收费票据,连同收费收入一并交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票款应一致,严禁“坐支”。各项收费收据包括:
1、后勤管理处领用的回收水电费收费收据。
2、后勤管理处领用的公寓空调遥控器押金收据。
3、图书馆领用的图书罚没收费收据。
五、资产清理盘点
1、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已经教育厅、财政厅批复的资产处置,国有资产管理处要做好报废资产核销、资产残值入账工作。
2、国有资产管理处做好固定资产抽查盘点工作,并同财务处固定资产账目核对,确保账实、账账、账表相符。
3、请基建处会同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财务处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新增固定资产办理暂估入账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暂估入账材料送达财务处进行账务登记,以保证国有资产及时入账。
七、各项收入收缴
请各单位及时进行学生欠费及其他收入的催缴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结清上缴完毕,保证学校本年收入及时到位。各项收入主要包括:
1、后勤管理处与国资处等相关单位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确保学校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
2、在校生欠费催缴,欠费学生应在12月20日前通过微信扫码将所欠费用缴清。有助学贷款的学生按贷款外所欠费用自行选择缴费项目缴费,财务清算后多退少补,退款时间暂定12月底。
3、各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催收横向科研收入。
4、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催收各类办学收入及校企合作收入。
5、学报编辑部负责催收当年版面费收入。
八、2021年开账时间
2021年的报销开始时间预计在1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