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具体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请有关部门按照“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分解表”(附件1)中的工作分解安排,对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梳理、形成汇总报告,报告内容要求突出主题、体现工作成果和亮点,对工作完成情况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汇总报告请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报送至财务处。
财务处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