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状况和事业发展情况,现将年终决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时间安排
网络报销系统经费报销录入模块将于12月12日关闭,经费审批模块将于12月16日关闭。请各位报销人将已经审批结束(未入账)的业务于12月20日前将单据及原始附件送交财务处,逾期未送交或审批流程未结束的单据将全部退回。
二、往来款清理
自即日起,财务处将依据《宿州学院应收及预付款管理规定》对各项借款进行全面清理。请各借款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尽快办理还款与报账手续。对于已经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办理报销、冲销事宜;对于尚未取得发票的业务,请尽快向收款单位索要发票,办理报销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偿还的借款,将从相关人员工资中扣款。
对于符合退付条件的应付款项(含保证金),各部门要及时办理退款手续。
三、票据清理
请领用学校票据的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本年度内已领用(含尚未使用)的收费票据,连同收费收入一并交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结算时,票款应一致,严禁“坐支”。各项收费收据包括:
1.后勤与基建管理处领用的回收水电费收费收据;
2.图书馆领用的图书违约收费收据。
四、资产清理
1.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已经教育厅、财政厅批复的资产处置项目,相关部门要做好报废资产核销、资产残值入账工作。
2.已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后勤与基建管理处要及时向财务处、国资处报送相关材料,做好在建工程的转固工作。
3.财务处会同国资处做好固定资产账目核对工作,确保账账相符。
五、各项收入收缴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催缴学生欠费及其他收入应缴未缴部分,并于12月20日前结清上缴完毕,保证学校本年收入及时到位。具体包括:
1.后勤与基建管理处、国资处等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人员及单位及时缴纳,确保学校各项应收款项足额入账。
2.在校生欠费催缴。欠费学生应在12月20日前通过微信扫码将所欠费用缴清。有助学贷款的学生按贷款外所欠费用自行选择缴费项目缴费,财务清算后多退少补。
3.各横向科研项目负责人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催收横向科研收入。
4.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负责催收各类培训、办学及校企合作收入。
5.学报编辑部负责催收版面费收入。
六、2025年开账时间
网络报销系统计划于2025年1月13日开放。
财务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