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年度学费、住宿费标准已经设置完成,现在可以开始缴费,现将缴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本年度缴费项目有:学费、住宿费,学费与住宿费标准与以前年度没有变化(除按类招生外),具体缴费金额请进入缴费页面查询。
二、缴费方式
1.(推荐)手机端微信缴费:关注“宿州学院财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扫描以下二维码,使用微信进行缴费;

2.PC端网上缴费:登录宿州学院官网,进入宿州学院网上缴费系统进行缴费;

两种缴费方式任选其一,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见:
附件1:宿州学院学生网上缴费、查询指南。
三、注意事项
1. 请学生们在缴费过程中仔细操作,如对金额有疑问,可暂缓支付,向财务处核实后再行操作;
2. 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条件的同学,贷款成功且银行贷款到账,学校收取相应费用后,如有剩余学校再将相应剩余贷款转入学生农行卡中,如有差额请按上述两种缴费方式自行进行补缴剩余费用;
3. 按类招生的学生在第三、四学年的学费会按照分流后专业的学费设置,按类招生学费调整的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
(1)从计算机类专业分流到软件工程和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
(2)从电子信息类专业分流到电子信息工程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上述专业的学费在分流后会有所调整,缴费时需要注意。
4. 退役军人本科超过4年学制,专科超过3年学制学习的需要在超出学制以后的学年缴纳学费。
5. 缴款成功,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后,可在缴费系统电子票中查询下载相关电子票据。
四、联系方式
在缴费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和疑问,可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拨打联系电话:0557-2871013,联系人:裴老师。
本年度不安排现场收费,不接受现金缴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缴纳现金的,请您到财务处逸夫楼A415室办理缴纳手续。
温馨提示:
1. 为保证学生的资金安全,同学们要认真辨别一些转账、付款、余额提醒等类型的短信及来电,对于诈骗短信及来电要有基本的辨别能力。
2. 新生缴费相关程序,以录取通知书要求为准。
3. 新生学费标准以安徽省《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348号)文件规定为准。
4. 手机端与PC端缴费方式不能混用,推荐使用手机微信缴费。
宿州学院财务处
2025年8月13日